1997年,柯建銘擔任全民電通公司總經理期間,被指控以友人支票跟全民電通換現金,涉嫌挪用全民電通一千兩百萬元,遭到檢方以背信罪起訴。之後,法院一、二審皆認定柯涉案事證明確,依違反《商業會計法》判柯六月徒刑、得易科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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